【发文字号】:海关总署令第233号
【时 效 性】:Label
【中央/地方】:中央
【发布部门】:国务院各机构/各署/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中央法规/部门规章/部门规章
【实施日期】:2018/0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