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林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
被告人林某某的辩护人提出:1、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某某犯串通投标罪无异议;2、被告人林某某等人的串标行为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及招标人的利益;3、案发后,被告人林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依法应予减轻处罚;4、被告人林某某系初犯,且到案后主动退缴赃款,积极缴纳罚金;综上,恳请人民法院对其单处罚金。
被告人帅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
被告人帅某某的辩护人提出:1、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帅某某犯串通投标罪无异议;2、被告人帅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3、在此次犯罪中,无损害招标人的利益、无损害投标人利益、无损害竞争秩序;4、被告人帅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5、被告人帅某某系初犯,且积极退赃,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认识深刻,悔罪态度诚恳;综上,望人民法院本着惩罚与挽救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对被告人帅某某单处罚金。
被告人万某1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
被告人万某1的辩护人提出:1、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万某1犯串通投标罪无异议;2、被告人万某1等人的串标行为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及招标人的利益;3、被告人万某1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4、被告人万某1系初犯,且到案后主动退缴赃款,积极缴纳罚金;综上,恳请人民法院对其单处罚金。
被告人万某2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
被告人万某2的辩护人提出:1、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万某2犯串通投标罪无异议;2、被告人万某2等人的串标行为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及招标人的利益;3、被告人万某2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4、被告人万某2系初犯,且到案后主动退缴赃款,积极缴纳罚金;综上,恳请人民法院对其单处罚金。
被告人陈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
被告人陈某某的辩护人提出:1、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某犯串通投标罪无异议;2、被告人陈某某等人的串标行为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及招标人的利益;3、被告人陈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4、被告人陈某某系初犯,且到案后主动退缴赃款,积极缴纳罚金;综上,恳请人民法院对其单处罚金。
被告人郭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
被告人郭某某的辩护人提出:1、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某某犯串通投标罪无异议;2、从被告人郭某某参与投标的主管意识来看,属间接故意,且在串通投标的过程中不起决定性作用,情节轻微;3、此次串通投标没有损害招标人的利益;4、被告人郭某某具有坦白情节,系初犯,且主动缴纳违法所得,认罪悔罪态度好;综上,恳请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被告人白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