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华北地区/山西省/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山西省壶关县人民法院

【法院层级】:基层法院

【案例类型】:普通案例

【审理程序】:一审

【案  号】:刑事/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公共卫生罪/非法行医罪

【文书类型】:判决书

【审结时间】:2018/5/10 0:00:00

崔某某非法行医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当事人信息

公诉机关壶关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崔某某,男,1966年4月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山西省壶关县人。因涉嫌犯非法行医罪,于2017年11月13日被刑事拘留,于2017年11月23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壶关县看守所。

审理经过

壶关县人民检察院以壶检刑刑诉(2018)2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崔某某犯非法行医罪,于2018年2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壶关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国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崔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请求情况

壶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崔某某在无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的情况下多年从事拔牙镶牙诊疗活动,2017年7月份,被告人崔某某在无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的情况下在XX县南门3号商铺非法开设"郭家陀拔牙镶牙"诊所,2017年9月28日中午,被告人崔某某在自己诊所内为被害人路某进行拔牙,被害人路某拔牙后3小时内死亡。经鉴定,路某系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发作致急性心肌缺血而猝死。路某离开崔某某牙科店后的体力活动、精神情绪因素、拔牙导致的疼痛均可构成其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发作的诱发因素。公诉机关为证明其指控,提供了受案登记表、被告人户籍证明、壶关县人民医院病例、壶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证明等书证、证人琚某证言、山西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现场勘验笔录、监控视频、被告供述与辩解等证据。壶关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崔某某在无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的情况下多年从事拔牙镶牙诊疗活动,其为路某进行拔牙导致的疼痛是路某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发作的重要诱发因素,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被告人崔某某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审答辩情况

被告人崔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行医的事实不持异议,但认为其拔牙不是导致被害人路某死亡的原因。其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属于非法行医,但不构成非法行医罪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2017年7月份,被告人崔某某在无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的情况下在XX县南门3号商铺非法开设"郭家陀拔牙镶牙"诊所。2017年9月28日13时30分许,被告人崔某某在自己诊所内为被害人路某进行拔牙,收取了100元费用,被害人路某拔牙后不久出现身体不适,被送往壶关县人民医院急救,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山西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路某系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发作致急性心肌缺血而猝死,路某离开崔某某牙科店后的体力活动、精神情绪因素、拔牙导致的疼痛均可构成其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发作的诱发因素。2017年9月30日,被告人崔某某经公安机关通知到案陈述了以上非法行医事实经过。2017年11月13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受案登记表、被告人户籍证明、壶关县人民医院急救病例、壶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被告人非法行医的证明等书证、山西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被害人路某死亡的鉴定意见、非法行医现场勘验笔录、被害人路某拔牙前后的监控视频、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等。

庭审后,被告人崔某某积极赔偿因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家属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已经调解结案。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崔某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进行非法行医,虽并非法造成被害人路某死亡的直接原因,但属于情节严重情形,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非法行医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崔某某犯非法行医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意见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鉴于,被告人崔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了谅解,确有悔罪表现,且经壶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调查,适用社区矫正,符合适用缓刑条件,可对其适用缓刑。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七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一、判处被告人崔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

二、被告人崔某某违法所得1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审判人员

审判长王亮

人民陪审员郑书平

人民陪审员李鹏飞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日

书记员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