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17年上半年,被告人高某非法获取徐州市玉泉雅筑、铜山万达、徐州医学院等多个小区的业主信息(包含小区名称、业主姓名、联系方式、楼牌号等)合计120000余条,后利用微信联系并通过出售、交换等方式提供给陈某某等人合计27600余条,获取非法利益4700余元。具体事实分述如下:
1、2017年4月22日,被告人高某将其非法获取的玉泉雅筑、铜山万达二个小区的业主信息合计2615条,出售给微信号为“fugc777-向日葵”的人员,获取非法利益200元。
2、2017年4月24日,被告人高某将其非法获取的徐州市凯旋门一期、和平一号二个小区的业主信息合计748条,通过出售、赠送的方式提供给微信号为“sgy868892-海峰”的人员,获取非法利益260元。
3、2017年4月24日,被告人高某将其非法获取的铜山万达小区的业主信息合计1803条,出售给微信号为“wangbiao393466653―奋斗”的人员,获取非法利益100元。
4、2017年4月25日,被告人高某将其非法获取的徐州市橡树湾二期、奥铃花园、香榭兰亭二期三个小区的业主信息合计1757条,出售给微信号为“zhouxinyang216777-徐州天舒装饰公司”的人员,获取非法利益300元。
5、2017年4月27日,被告人高某将其非法获取的铜山万达小区的业主信息合计812条,出售给微信号为“wangbiao393466653―奋斗”的人员,获取非法利益150元。
6、2017年4月27日,被告人高某将其非法获取的玉泉雅筑、世贸天城、万福世家、滟澜公馆、南湖尚院、医学院六个小区的业主信息合计3986条,出售给微信号为“wxid8iykqrpoe7sil2―悠悠茶香”的人员,获取非法利益700元。
7、2017年4月27日,被告人高某将其非法获取的智慧城(滟澜公馆)小区的业主信息合计638条,出售给徐某某(微信号“f136××××8944―瑞发设计装饰、王者归来”),获取非法利益170元。
8、2017年4月27日,被告人高某将其非法获取的玉泉雅筑、凯旋门二个小区的业主信息合计1320条,通过微信出售给李某2某(微信号“wxid-ner7hm0m5rfd22―安宿木门188××××0575”),获取非法利益300元。
9、2017年5月2日,被告人高某将其非法获取的云某华府二期小区的业主信息合计801条,通过微信出售给刘某(微信号“1j159××××0811(天创上品装饰)”),获取非法利益100元。
10、2017年5月2日,被告人高某将其非法获取的绿地商务城一期、中铁未来城二个小区的业主信息合计3028条,出售给微信号为“sz160809―明朗”的人员,获取非法利益200元。
11、2017年5月3日,被告人高某将其非法获取的凯旋门、橡树湾二期二个小区的业主信息合计1247条,出售给微信号“Xuemuxuan150311―薛某”的人员,获取非法利益400元。
12、2017年5月5日,被告人高某将其非法获取的云某万达广场小区的业主信息合计855条,出售给微信号为“hy219520―进击吧,懒人!”的人员。
13、2017年5月5日,被告人高某将其非法获取的万福世家、星尚城二期、山南小镇二期三个小区的业主信息合计1609条,利用微信通过交换的方式提供给李某2某(微信号“litengzhi―A彬腾装饰、李某150××××0933”)。
14、2017年5月6日,被告人高某将其非法获取的医学院小区的业主信息合计325条,通过微信出售给李某2(微信号“wxida6a1846608o712―树”),获取非法利益200元。
15、2017年5月10日,被告人高某将其非法获取医学院、橡树湾三期、和平一号二期三个小区的业主信息合计1492条,出售给微信号“n7685912―倪某某”的人员,获取非法利益900元。
16、2017年5月10日,被告人高某将其非法获取的凯旋门二期、橡树湾三期、医学院三个小区的业主信息合计1196条,通过微信出售给孙某某(微信号“srj138××××7217―徐州佳利装饰”),获取非法利益500元。
17、2017年5月10日,被告人高某将其非法获取的润金城一期二期、云某华府、橡树湾、紫金东郡一期二期、和平上东五个小区的业主信息合计3415条,出售给微信号为“yanzhenyucf―闫某”的人员,获取非法利益300元。
另查明,被告人高某在侦查机关退回赃款4000元。本院审理期间退回赃款700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高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陈某某、徐某某、李某2某、刘某某、刘某、李某2某1、李某2、孙某某等人的证言,徐州市铜山区公安局制作的电子证据检查笔录、搜查笔录、封存笔录、扣押物品清单、微信交易记录、户籍证明、发破案经过及到案经过,退款凭证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