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西北地区/甘肃省/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甘肃省会宁县人民法院

【法院层级】:基层法院

【案例类型】:普通案例

【审理程序】:一审

【案  号】:刑事/侵犯财产罪/侵占罪

【文书类型】:裁定书

【审结时间】:2020/4/14 0:00:00

周某一审刑事裁定书
周某一审刑事裁定书


甘肃省会宁县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20)甘0422刑初47号
  自诉人会宁县中亿孕婴。
  业主高某。因涉嫌盗窃罪,于2019年5月20日被会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于同年5月29日被逮捕。
  自诉人会宁县中亿孕婴以被告人周某犯侵占罪,向本院提起控诉。
  本院审查认为,自诉人会宁县中亿孕婴提交的相关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周某犯有侵占罪,且同一事实已由会宁县公安局以被告人犯盗窃罪侦查终结,由会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自诉人会宁县中亿孕婴对被告人周某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接到裁定书的第二日起五日内,通过本院或者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张志东
人民陪审员 吴 萌
人民陪审员 贾世武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法官 助理 苏 璐
书 记 员 王乖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