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西南地区/四川省/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法院层级】:基层法院

【案例类型】:普通案例

【审理程序】:一审

【案  由】:刑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文书类型】:判决书

【裁判时间】:2025/8/8 0:00:00

罗某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一审刑事其他

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25)川0181刑初203号

公诉机关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罗某,男性,汉族,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及现住地四川省都江堰市。因涉嫌购买假币罪,于2024年4月19日被都江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24年4月30日经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同日由都江堰市公安局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于2025年4月30日被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继续取保候审。

辩护人周某某。

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以川都检刑诉【2025】16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罗某犯购买假币罪,于2025年6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并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吕晨光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罗某及其辩护人周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24年2月份,被告人罗某为购买假币使用,在“纸飞机”APP上注册账号,寻找出售假币的卖家。2024年2月28日至4月11日期间,被告人罗某从“纸飞机”昵称为“诸葛供应链”的卖家手中购买4次假币,使用微信支付扫码的方式支付钱款。卖家向其邮寄190张假币,总面额4700元,其中包括赠送的45张,总面额1200元。

2024年3月1日至17日期间,被告人罗某从“纸飞机”昵称为“福建黄鱼5元”的卖家手中购买3次假币,使用微信支付扫码和群红包的方式支付钱款。卖家向其邮寄70张假币,总面额为2200元的假币,其中包括赠送的14张,总面额1080元。

2024年4月18日,公安机关从被告人罗某家中查获2张面值为20元的人民币,编号均为XXXXX。经中国某都江堰支行鉴定均为假币。

被告人罗某被挡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罗某购买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已

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购买假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罗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罗某认罪认罚,建议对其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被告人罗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均无异议,并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庭审中亦无异议。

被告人罗某的辩护人对指控的罪名和事实无异议,但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且系初犯、偶犯,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一致。

另查明,一是被告人罗某供述未使用上述假币并予以销毁,仅剩余两张面额20元的仿人民币纸币,其中正面冠字号均为XXXXX,背面为2005年被扣押在案。二是公安机关将从被告人罗某身上携带的黑色手机及紫色手机各一部扣押在案。

上述事实,有经过庭审质证的户籍信息,到案经过,证人证言,搜查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被告人的供述等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罗某明购买伪造的货币面值达到69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购买假币罪,依法应当予以处罚。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罗某犯购买假币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罗某被挡获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罗某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罗某的辩护人提出从轻的辩护意见,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扣押在案的黑色手机及紫色手机系被告人罗某的作案工具,应依法予以没收;扣押在案的两张面额20元的仿人民币纸币系违禁品,应依法予以没收。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罗某犯购买假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

二、扣押在案的黑色手机及紫色手机各一部,予以没收。

三、扣押在案的两张面额20元的仿人民币纸币,其中正面冠字号均为XXXXX,背面为2005年,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胡 蓉

人民陪审员 罗 斌

人民陪审员 李馥郁

二〇二五年八月八日

书 记 员 余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