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行政诉讼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

×××人民法院

不予受理案件决定书

(不受理国家赔偿申请用)

××××)×法委赔立字第×号

 

赔偿请求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赔偿义务机关:……(写明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复议机关:……(写明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于××××年××月××日因……(申请国家赔偿的案由)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名称)国家赔偿一案,……(不服赔偿义务机关或复议机关的决定,或是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等情形),向本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经审查,本院认为,……(阐明不予受理的具体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对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的国家赔偿申请不予受理。

本决定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 

 

 

××××年××月××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