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罚告〔 〕 号
(当事人名称或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法》第×条第×款第×项,现将本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违法事实和证据)
。
(处罚理由和依据)
。
现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如不服上述拟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可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本机关将在你收到本告知书次日起 五 个工作日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你(单位)若对告知的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等不服,有权在本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进行陈述和申辩。如果充分认可本机关告知的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和依据,你(单位)有权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力,填写《放弃权力申请书》。在期限内未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将被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 的行政处罚,符合听证条件,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力。如要求举行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力。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行政机关名称(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