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海流,男,1970年7月7日生,汉族,住石城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张焰明,男,1952年12月29日生,汉族,住石城县。
二上诉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安荣,江西凯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吴水华,男,1941年5月22日生,汉族,住石城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温晓群,女,1977年1月4日生,汉族,住石城县。
二被上诉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陈丽红,石城县群江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二被上诉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吴昌明,男,1973年10月10日生,汉族,住石城县琴江镇景山巷5号,系被上诉人吴水华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