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6日凌晨,被告人赵书风伙同柯某驾驶别克牌轿车(假车牌号:×××)到某地,使用压力钳盗割正在使用中的4个变压器的电缆线。经北京市平谷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电缆线价值人民币7892元。
2017年5月6日,被告人赵书风被公安机关查获。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赵书风的别克牌汽车1辆。
上述事实,被告人赵书风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并有证人王某、柯某、杨某1、杨某2等人的证言,价格认定结论书、公安机关出具的扣押决定书、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辨认笔录、到案经过、视频资料、刑事判决书、刑满释放证明书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