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井子区法院认为,异议人所提请求事项,为法院依据生效判决书采取的执行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异议人申请中未针对法院具体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理由,而所列异议理由均针对作为执行依据的法院生效判决书所提,没有涉及执行行为。综上,异议人薛平的异议请求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依法不能得到支持。故裁定,驳回异议人薛平的异议请求。
薛平向本院申请复议称,一、对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以下称甘法院)(2008)甘民初字第472民事判决书下发的(2016)辽0211执恢162号执行裁决书、(2017)辽0211执异264号执行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特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二、根据证据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与司法解释和(2009)大民一终字第3390号民事裁定书,甘法院应撤销(2008)甘民初字第472民事判决书、(2016)辽0211执恢162号执行裁决书、(2017)辽0211执异264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此案。理由如下:1、被申请人没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地域管辖的规定,违法诉讼至甘法院,且甘法院违法受理,开庭时被申请人提出管辖地问题,主审人告知我是公司行为,而在没有被申请人宋长杰本人质证的前提下,作出个人行为的判决。后被申请人律师自已本想设套于甘法院,没想到自已设乱了套,又就此事二次诉求甘法院提起重复诉讼。甘法院受理后还想以上述借口行事,在申请人强烈要求按法律法规行事时,将案件移送管辖地法院即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以下称西岗法院)(2008)甘民初字第1869号。西岗法院重新审理作出公证判决(2009)西民初字第3号判决书,被申请人又上诉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大民一终字第3390号民事裁定书,大连中院进行了全面认真的庭审后,驳回被申请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决。因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是同一子母公司股东,被申请人律师拿此借款条,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也就是说一笔款项拆解后在甘法院同一法庭饭反复采用不同的行为关系,实施恶意诉求。但进入西岗法院和大连中院后终于查清事实拨乱反正。现有证据(2008)甘民权初字第136号和(2008)大民三终字第811号证明,此款50万元全部还清。2008年6月2日甘法院调查笔录中,被申请人代理人已经阐述了将此款打入(2008)甘民权初字第136号判决之中。所以此前(2008)甘民初字第472号民事判决书不应作为生效的判决书予以执行,且(2008)甘民初字第472号民事判决书本身存在人情关系网的特权效力不具有法律效力。应撤(2008)甘民初字第472民事判决书和(2016)辽0211执恢162号执行裁决书、(2017)辽0211执异264号执行裁定书。2、如果甘法院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行事,那么宪法法律包括甘法院自身的存在没有必要。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4、为什么不按照法律到申请人管辖法院起诉,而到没有管辖权的甘法院一通乱诉,因为被异议人的代理律师,深知申请人管辖西岗法院不具备她的利益人情关系网,所以她利用甘法院的人情关系网来坑甘法院法人,那么导致法院受理的本身就已违法,产生的后果而非法律效力。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又如到管辖地西岗法院起诉,西岗法院会按法律程序严格审查,对赵文莲等人来说没空可钻。这就是跑到甘法院的主要原因。5、对本案涉及的个人借款,为什么出借人宋长杰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和质证,原因是代理律师赵文莲,明知已经偿还的借条怕被申请人宋长杰出庭和我申请人对质穿帮,也就是说如果被异议人宋长杰本人当庭质证,抗辩的结果且暴露了她坑法院和我异议人的险恶用心。宋长杰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和质证,申请人就失掉了抗辩权,按法律规定律师赵文莲无权利替当事人陈述事实。此案"情形的严重"不仅仅在于律师赵文莲侵害了异议人的合法权益,更为重要的是它敢于在法官眼皮子底下、在庄严的法庭上极具蔑视性地从事违法活动,律师赵文莲将法庭作为违法活动的舞台,将法官当作傻瓜玩弄于股掌之间,将司法权变成她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6、身为执行官应该以法律的尊严为重,维护好甘法院的荣誉,同时也应非常清楚律师赵文莲在干什么。《民诉法若干意见》第258条规定,执行员在执行本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可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2017)辽0211执异264号执行裁定书是一纸极不负责任,且失掉审查权的执行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综上所述,薛平已还清了宋长杰的个人借款,(2008)甘民字第472号也不是生效判决书,是典型的恶意诉讼诈骗,所以申请人要求大连中院查明事实,按(2009)大民一终字第3390号民事裁定书认定为准,用法律作出公证的裁决。请求撤销(2008)甘民初字第472号判决书和(2016)辽0211执恢162号执行裁决书、(2017)辽0211执异264号执行裁定书,终止执行,撤销执行前对异议人薛平的所有处罚决定。将此案移送公安检察刑事处理,还原真相维护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