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方玲,女,1963年4月25日出生,汉族,住成都市青羊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秋红,四川海峡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执行人:郑元考,男,1963年8月22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乐清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熊伟,四川中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成都九龙(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青年路8号。
法定代表人:尚宪国,董事长。
被执行人:四川大有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顺城大街248号世界贸易中心A座13楼。
法定代表人:沈力奋,董事长。
被执行人:李建平,男,1962年9月6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被执行人:黄晓东,男,1964年11月3日出生,汉族,住成都市锦江区。
被执行人:郑晓慧,男,1962年8月1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常山县。
被执行人:姚为平,男,1961年12月9日出生,汉族,住成都市青羊区。
被执行人:陈月贵,男,1971年7月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三台县。
被执行人:尚宪国,男,1952年1月28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上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