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上半年以来,被告人吴远班通过在瑞安市人民医院散发互助献血卡片及微信群发布互助献血信息的方式,先后3次组织吴远保等4人向他人卖血,并从中非法获利累计人民币2900元。具体事实如下:
1、3月27日,组织吴远保、潘某向陈顺平卖血各1次,从陈顺平家属处收取费用计人民币2200元及血站现金补贴人民币100元、充值卡补贴100元,后向吴远保、潘某各支付费用人民币450元。
2、7月18日、7月25日,先后组织蒋某、刘某向薛某1卖血各1次,从薛某1家属处收取费用计人民币2000元及血站现金补贴人民币50元、充值卡补贴100元,后分别向蒋某、刘某支付费用计人民币400元、350元。
2017年8月28日,被告人吴远班在瑞安市血站门口被公安民警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