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被告):王某1,男,1959年6月18日出生,回族,现住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仉何芹(王某1的妻子),女,1962年6月11日出生,回族,现住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卞玉荣,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奋斗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2,女,1961年7月11日出生,回族,现住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3,女,1972年3月2日出生,回族,个体工商户,现住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4,女,1952年10月4日出生,回族,现住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5,女,1959年1月2日出生,回族,现住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6,女,1954年11月28日出生,回族,现住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