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东北地区/辽宁省/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层级】:中级法院
【案例类型】:普通案例
【审理程序】:一审
【案 号】: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文书类型】:其他文书
【审结时间】:2024/5/8 0:00:00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辽06执恢50号
绝某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宾满族自治县精某店、朱某国:
绝某品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宾满族自治县精某店、朱某国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新宾满族自治县精某店、朱某国已主动履行案款,本院已解除全部执行措施,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辽06民初869号民事判决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