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东北地区/辽宁省/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层级】:中级法院
【案例类型】:普通案例
【审理程序】:其他审理程序
【案 号】:刑事/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文书类型】:决定书
【审结时间】:2024/4/22 0:00:00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
(2024)辽04刑辖39号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赵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指定你院审判。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