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3)京0102民特1836号
申请人:邓某,女,1971年7月25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保定市。
申请人邓某申请撤销宣告自然人失踪判决一案,本院于2023年5月2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邓某称,经养母金某申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1月23日作出(2013)西民特字第22091号民事判决书,宣告邓某失踪。邓某现已重新出现,故申请撤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3)西民特字第22091号民事判决书。
经审理查明,邓某系金某、邓某1之养女。2014年1月23日,经金某申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3)西民特字第22091号民事判决书,宣告邓某失踪。现邓某本人已重新出现。
以上事实,有(2013)西民特字第22091号民事判决书、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某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信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经审查,申请人邓某之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判决如下:
撤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3)西民特字第22091号民事判决书。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员 孟丽娟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曹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