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西北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南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法院层级】:基层法院
【案例类型】:普通案例
【审理程序】:一审
【案 号】:刑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故意伤害罪
【文书类型】:判决书
【审结时间】:2023/9/7 0:00:00
宋鹏程故意伤害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