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华东地区/浙江省/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

【法院层级】:基层法院

【案例类型】:普通案例

【审理程序】:一审

【案  号】:民事/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

【文书类型】:裁定书

【审结时间】:2022/12/16 0:00:00

尹某、蒋某2等赡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尹某、蒋某2等赡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2)浙1082民初8098号

  原告:尹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枝地,浙江普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蒋某1。
  被告:蒋某2。
  原告尹某与被告蒋某1、蒋某2赡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2月5日立案。原告尹某于2022年12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尹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一款(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尹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尹某负担。


审判员朱胜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章巧燕

代书记员:朱玲英